根据国家原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6号令)、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关于贯彻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六人社〔2011〕9号)文件精神,经区政府同意,并报市人社局批准,由区人社局面向社会、统一组织开展2012年度裕安区公开招聘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招聘计划
2012年度裕安区计划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9名。其中疾控中心2名,妇幼保健所3名,住房管理中心4名,规划建筑设计中心4名,茶叶发展办公室2名,重点工程办公室4名,国有资产管理中心4名,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中心2名,社区服务中心4名。详见《裕安区2012年度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岗位设置表》。
三、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主要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历届大专以上毕业生,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四)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2年01月01日以后出生);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招聘后即构成原人事部6号令规定的回避关系的职位。
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省人社厅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规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被辞退的公务员或被开除公职人员未满五年的,不得报考。
四、报名事项
(一)报名时间:2012年10月31日-11月2日;
(二)报名地点:裕安区卫生局六楼会议室(九中对面)。
(三)报名者需携带的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同底照片5张;
5、在职人员报考需提供所在单位的介绍信。
属“服务基层项目”的人员,已经服务期满的:“大学生村官”须提供安徽省大学生“村官”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三支一扶”人员须提供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须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2012年服务期满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提供证书或县级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报考人员均需填写《裕安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报考资格审查表》和《报名、考试诚信承诺书》各一份,并缴纳考试费用90元(笔试费45元/门)。
考生报名时所提供的证件资料,以及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招聘条件和所报考岗位资格条件要求一致,并真实无误。凡因弄虚作假或者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招聘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每名报考者限报一个职位,并须使用统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五、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资格审查由监察、人社、教育局组成的资格审查小组审查。对通过资格初审并缴纳考试费的,核发《准考证》。领取《准考证》时间裕安政府网上公告。报考者持《准考证》、正式有效居民身份证到指定的考场参加考试。
应聘同一岗位的需形成竞争,招考岗位计划数与报考人数比例应不低于1:3。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将取消或核减该招考岗位计划数。对少数特殊岗位(紧缺专业)确实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经区人社局批准后可适当降低比例开考。
六、考试
(一)笔试
考试分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测试,由区人社局统一组织实施。
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设定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为:两门合计成绩须达到1 2 0分方可进入下一程序。
报考非定向招聘岗位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于笔试结束3天之内,携带相关证件(证明)等,到区人社局公务员局申请加分,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由区人社局在裕安区人民政府网等网站向社会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每门笔试成绩增加2分,逾期不再补办。
(一)公共基础知识测试。《公共基础知识》考试是每个招聘岗位必考的公共科目,考试内容:常识、判断推理、资料分析和写作。考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二)专业知识测试。专业知识考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业务素质和实际工作能力等(详见《裕安区2012年度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岗位设置表》)。专业知识测试主要是考报考岗位所要求的《专业知识》,考试命题参考普通高校相应层次、相应专业现行通用教材,或职称、职业资格考试统一用书等。考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专业基础理论、业务知识和综合应用能力等。
专业知识测试笔试时间(与《公共基础知识》考试同日进行)、地点详见《准考证》。笔试结束后,成绩将及时在裕安区政府网站公布。
(三)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其考生入围名单,根据岗位计划及考生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照1:3比例确定。考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逻辑思维与综合分析能力、计划与组织协调能力,以及语言表达能力等,满分为100分。
专业知识测试人选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笔试入闱人数确定。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专业测试人选。岗位招聘数与进入专业测试人员比例低于1:3的,以该招聘单位当日参加同一种类专业测试方式考生的平均分数,确定该岗位专业测试的最低分数线;如该单位参加某一种类专业测试的考生仅有1人,则设定专业测试最低分数线为6 5分。对专业测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考察和体检。结构化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合成总成绩。应聘人员总成绩按公共基础知识与专业考试和结构化面试成绩按3:4:3比例合成确定。
根据招聘单位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和考核的人员名单。在确定人员名单时,如出现考生总成绩同分,以专业知识测试考试成绩高低确定排序;如再出现同分,专业知识笔试按主观题得分高低确定。
体检和考察人员名单及时在裕安区政府网站进行公示。
因故出现人选缺额的,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七、考察体检
体检须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原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 25号),人社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 82号)等有关规定,由区人社局统一组织体检。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所在体检医院体检专用公章。
考察工作在区人社局的指导下,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组织实施。主要对考核人选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考核人选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对体检、考核不合格者,且其后又有符合条件的考生,可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最多可递补一次。递补体检、考核时间另行通知。
八、公示
对考察、体检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相关网站公示一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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